• 索引号:

    003067999/202512-00002
  • 信息分类:

    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信息/司法/决定
  •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 文号:

    马司罚决字〔2025〕1号
  • 成文日期:

    2025-12-02
  • 关键词:

    司法行政 律师
  • 浏览次数:

    1909
  • 政策咨询机关:

    马鞍山市司法局
  • 政策咨询电话:

    0555-2426316

马鞍山市司法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马司罚决字〔2025〕1号)

【字体大小:   发布时间:  2025-12-02  09:25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被处罚单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

作出处罚的日期

备注

马司罚决字〔20251

王学峰

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

 

当事人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七条第二项、第四十八条第一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四项、第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决定予以其警告处罚,并处人民币二千元的罚款,当事人应当于本决定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纳。

马鞍山市司法局

 

2025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