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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根据《安徽省司法厅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皖司明电〔2023〕28号)文件要求,现就拟推荐的马鞍山市司法局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马鞍山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为备选单位,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2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来信等方式向马鞍山市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提倡实名反映问题。
联系电话:0555-2426360 联系人:秦宁
马鞍山市司法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