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马鞍山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
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明确各单位年度普法目录、普法责任及重点普法活动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和2026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安排,全市71个单位结合年度普法工作安排、工作职能调整及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制定了本单位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现予以统一发布。
中共马鞍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3月18日
2026年马鞍山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
2026年度市委办公室“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清单
|
责任单位名称(盖章) |
市委办公室 |
||
|
重点 普法内容 |
共性内容 |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党章等党内法规 |
|
|
个性内容(根据本单位职能列举及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并将普法责任分解到科室)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责任科室:保密监督科、保密技术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责任科室:市密码管理局)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责任科室:市委国安办综合科、协调管控科) 4.《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责任科室:档案管理科) |
||
|
本单位2026年重要 普法时间节点 |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6·9”国际档案日 |
||
|
根据2026年度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本单位实际,列举计划组织开展的重点普法项目和主题活动 |
1.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保密主题集中宣传、保密教育线上培训、保密专题讲座“送课上门”等方式,推动保密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着力营造人人学保密、懂保密、守保密的浓厚法治氛围。 2.开展密码宣传主题活动,组织培训会并宣传发放宣传手册材料等。 3.4月15日前后,组织开展丰富多样、喜闻乐见的各类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国家安全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军营、进网络。 4.开展6·9国际档案日系列活动。 |
||
|
本单位普法平台 |
机关、单位办公区以及商业广场、居民社区、村镇街道、校园等公共场所,“保密观”在线学习平台,各机关单位微信公众号等。 |
||
|
责任领导、部门及普法联络员 |
分管领导 |
曹 楠 |
|
|
责任科室 |
法规科 |
||
|
联系电话 |
8355102 |
||
|
普法联络员 |
陈 骐 |
||
2026年度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
责任单位名称(盖章) |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 |
||
|
重点 普法内容 |
共性内容 |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党章等党内法规。 |
|
|
个性内容(根据本单位职能列举及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并将普法责任分解到科室)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责任科室:办公室秘书二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责任科室:代表工委代表联络办公室、人事任免科)。 3.《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责任科室:法工委办公室)。 |
||
|
本单位2026年重要 普法时间节点 |
常态化 |
||
|
根据2026年度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本单位实际,列举计划组织开展的重点普法项目和主题活动 |
1.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宪法宣誓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2.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会等形式,及时解读我市出台的地方性法规。 3.组织开展“江淮普法行”督查活动,推动普法工作走深走实。 4.监督《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 |
||
|
本单位普法平台 |
/ |
||
|
责任领导、部门及普法联络员 |
分管领导 |
王 平 |
|
|
责任科室 |
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民宗侨外)工委办公室 |
||
|
联系电话 |
0555-8356180 |
||
|
普法联络员 |
陈 琳 |
||
2026年度市政府办公室“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清单
|
责任单位名称(盖章) |
市政府办公室 |
||
|
重点 普法内容 |
共性内容 |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党章等党内法规 |
|
|
个性内容(根据本单位职能列举及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并将普法责任分解到科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责任科室:政务公开办) |
||
|
本单位2026年重要 普法时间节点 |
2026年5月 |
||
|
根据2026年度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本单位实际,列举计划组织开展的重点普法项目和主题活动 |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活动。 |
||
|
本单位普法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
||
|
责任领导、部门及普法联络员 |
分管领导 |
蒋燕 |
|
|
责任科室 |
政务公开业务指导科 |
||
|
联系电话 |
0555-8356203 |
||
|
普法联络员 |
徐婷婷 |
||
2026年度市政协机关“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清单
|
责任单位名称(盖章) |
市政协机关 |
||
|
重点 普法内容 |
共性内容 |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党章等党内法规 |
|
|
个性内容(根据本单位职能列举及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并将普法责任分解到科室) |
组织市政协委员,对《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情况开展视察、考察和调研,提出意见建议。(责任科室:市政协专委会综合五科) |
||
|
本单位2026年重要 普法时间节点 |
3月至6月,12月 |
||
|
根据2026年度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本单位实际,列举计划组织开展的重点普法项目和主题活动 |
1. 机关学习会议; 2. 民族宗教工作视察、考察和调研; 3. 社法委(民宗委)党支部学习会议; 4. 宪法宣传周活动。 |
||
|
本单位普法平台 |
/ |
||
|
责任领导、部门及普法联络员 |
分管领导 |
杨继鹏 |
|
|
责任科室 |
市政协专委会综合五科 |
||
|
联系电话 |
13855584319 |
||
|
普法联络员 |
王文君 |
||
2026年度市委组织部“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清单
|
责任单位名称(盖章) |
市委组织部 |
||
|
重点 普法内容 |
共性内容 |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党章等党内法规 |
|
|
个性内容(根据本单位职能列举及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并将普法责任分解到科室)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责任科室:干部教育科) |
||
|
本单位2026年重要 普法时间节点 |
市委党校主体班办班期间及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主题宣传”“宪法宣传周”等 |
||
|
根据2026年度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本单位实际,列举计划组织开展的重点普法项目和主题活动 |
组织学员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开设相关课程。会同市委党校举办“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普法活动,“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宪法宣传周”活动 |
||
|
本单位普法平台 |
“小马先锋”微信公众号 |
||
|
责任领导、部门及普法联络员 |
分管领导 |
郭 健 |
|
|
责任科室 |
干部教育科 |
||
|
联系电话 |
8355351 |
||
|
普法联络员 |
高志强 |
||
2026年度市委政法委“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清单
|
责任单位名称(盖章) |
市委政法委员会 |
||
|
重点 普法内容 |
共性内容 |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党章等党内法规 |
|
|
个性内容(根据本单位职能列举及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并将普法责任分解到科室) |
1.《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队伍建设指导科 2.《信访工作条例》执法监督科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综治督导科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扫黑除恶指导科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基层社会治理科、市综治中心 6.《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宣传教育科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指导科 |
||
|
本单位2026年重要 普法时间节点 |
全面推进。 |
||
|
根据2026年度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本单位实际,列举计划组织开展的重点普法项目和主题活动 |
1.举办全市政法领导干部政治轮训等培训活动 2.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月”活动 3.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4.全市“平安大讲堂”系列活动 5.“综治中心开放日”等系列宣传活动 6.反邪教宣传进校园 |
||
|
本单位普法平台 |
马鞍山长安网、马鞍山政法微信公众号 |
||
|
责任领导、部门及普法联络员 |
分管领导 |
刘露 |
|
|
责任科室 |
宣传教育科 |
||
|
联系电话 |
2426020 |
||
|
普法联络员 |
王一星 |
||
2026年度市委网信办“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清单
|
责任单位名称(盖章) |
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
||
|
重点 普法内容 |
共性内容 |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党章等党内法规 |
|
|
个性内容(根据本单位职能列举及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并将普法责任分解到科室)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责任科室:网络管理科(网络执法科))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责任科室: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科) |
||
|
本单位2026年重要 普法时间节点 |
网络安全宣传周 |
||
|
根据2026年度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本单位实际,列举计划组织开展的重点普法项目和主题活动 |
1.开展“法润小马·e起普法”新媒体作品征集活动。 2.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系列法治宣传活动。 |
||
|
本单位普法平台 |
“网信马鞍山”微信公众号、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单位新媒体平台及账号 |
||
|
责任领导、部门及普法联络员 |
分管领导 |
董洁亮 |
|
|
责任科室 |
网络管理科(网络执法科) |
||
|
联系电话 |
8358625 |
||
|
普法联络员 |
喻心玥 |
||
2026年度市委老干部局“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清单
|
责任单位名称(盖章) |
市委老干部局 |
||
|
重点 普法内容 |
共性内容 |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党章等党内法规 |
|
|
个性内容(根据本单位职能列举及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并将普法责任分解到科室)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涉老法律条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涉老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学校〈中心>发挥作用指导科) 2.《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等涉老规范性文件。(责任科室:发挥作用指导科) |
||
|
本单位2026年重要 普法时间节点 |
“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 |
||
|
根据2026年度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本单位实际,列举计划组织开展的重点普法项目和主题活动 |
1.3月和9月,在“开学第一课”上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宣传。(责任单位:学校〈中心) 2.5月,举办“银龄讲堂”、全市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等工作,开展权益保障法等知识讲座。(责任单位及科室:学校〈中心>发挥作用指导科) 3. 9-10月,组织开展银发人才志愿服务月活动,设置摊位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责任科室:发挥作用指导科) 4.老年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开展送法上门活动。(责任科室:各科室) 5.12月,按要求开展“宪法活动周”普法宣传活动,同时组织局系统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宪法知识网上竞答活动”。(责任科室:办公室) |
||
|
本单位普法平台 |
马鞍山老干部、马鞍山市老年大学(微信公众号) |
||
|
责任领导、部门及普法联络员 |
协管领导 |
姚成、邰暮松、杨贤英、李蓓 |
|
|
责任科室 |
办公室(党建工作科)、发挥作用指导科、服务保障科、马鞍山市老年大学(市老干部活动中心) |
||
|
联系电话 |
8355611 |
||
|
普法联络员 |
汪静 |
||
2026年度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
责任单位名称(盖章) |
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
||
|
重点 普法内容 |
共性内容 |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党章等党内法规 |
|
|
个性内容(根据本单位职能列举及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并将普法责任分解到科室) |
1.《地方志工作条例》(责任科室:办公室) |
||
|
本单位2026年重要 普法时间节点 |
5月份 |
||
|
根据2026年度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本单位实际,列举计划组织开展的重点普法项目和主题活动 |
结合史志“七进”活动,开展《地方志工作条例》宣传教育。 |
||
|
本单位普法平台 |
无 |
||
|
责任领导、部门及普法联络员 |
分管领导 |
胡文国 |
|
|
责任科室 |
办公室 |
||
|
联系电话 |
8355557 |
||
|
普法联络员 |
朱海明 |
||
2026年度市投资促进中心“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清单
|
责任单位名称(盖章) |
市投资促进中心 |
||
|
重点 普法内容 |
共性内容 |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党章等党内法规 |
|
|
个性内容(根据本单位职能列举及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并将普法责任分解到科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综合服务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综合服务科);《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综合服务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综合服务科)
|
||
|
本单位2026年重要 普法时间节点 |
12月31日前完成 |
||
|
根据2026年度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本单位实际,列举计划组织开展的重点普法项目和主题活动 |
1.开展党建共建普法活动; 2.开展在线学法活动(干部教育在线);3.开展“宪法宣传周”学习宣传。 |
||
|
本单位普法平台 |
/ |
||
|
责任领导、部门及普法联络员 |
分管领导 |
姜华 |
|
|
责任科室 |
综合服务科 |
||
|
联系电话 |
8356035 |
||
|
普法联络员 |
王徽 |
||
2026年度市社科联“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清单
|
责任单位名称(盖章) |
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
|
重点 普法内容 |
共性内容 |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党章等党内法规 |
|
|
个性内容(根据本单位职能列举及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并将普法责任分解到科室) |
《安徽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责任科室:学会工作科)
|
||
|
本单位2026年重要 普法时间节点 |
9月 |
||
|
根据2026年度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本单位实际,列举计划组织开展的重点普法项目和主题活动 |
1.9月份举办“社科普及活动月”,集中开展《安徽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宣传。 2.发挥社科普及基地社科普及功能,引导推动社科普及基地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普及工作。 3.通过《皖江学界》、年度课题等平台持续开展法治文化理论研究。 |
||
|
本单位普法平台 |
/ |
||
|
责任领导、部门及普法联络员 |
分管领导 |
华胜峰 |
|
|
责任科室 |
学会工作科、办公室 |
||
|
联系电话 |
8355068、8355584 |
||
|
普法联络员 |
周倩倩 |
||
2026年度市气象局“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清单
|
责任单位名称(盖章) |
市气象局 |
||
|
重点 普法内容 |
共性内容 |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党章等党内法规 |
|
|
个性内容(根据本单位职能列举及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并将普法责任分解到科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马鞍山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责任科室:市气象局法规科)
|
||
|
本单位2026年重要 普法时间节点 |
“3·23”世界气象日 |
||
|
根据2026年度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本单位实际,列举计划组织开展的重点普法项目和主题活动 |
1.开展“3·23”世界气象日气象法治宣传活动。 2.开展“5·12”防灾减灾日气象法治宣传活动。 |
||
|
本单位普法平台 |
马鞍山气象微博 |
||
|
责任领导、部门及普法联络员 |
分管领导 |
付敏 |
|
|
责任科室 |
法规科 |
||
|
联系电话 |
8358212 |
||
|
普法联络员 |
黄玉凤 |
||
不良信息举报